2014年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七)拟招聘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根据笔试、试讲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书,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八)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院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在规定期限内不报到或不签订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已签协议等均无效。终止聘用程序取消考核资格与聘用资格。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天津市人社局、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指导。
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龙泉道2889号 人力资源处电话:58319072
招聘监督电话:87569653
附件:1、《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度招聘计划表》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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