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滨海新区卫生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证书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⒈报名表;
⒉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⒊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⒋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⒌与单位签订合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⒍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7.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材料。
2014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学生证、英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7月23日至7月25日(3天)。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4年7月26日至 7月27日(2天)。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五)面试
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名。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考官依据测评要素打分,计分时每项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主考官的分数保留),将保留分数的5位考官的分数累加平均,为该项要素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是应考人员的面试得分。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和滨海新区卫生局网站(http://www.bh.gov.cn/)公布。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工作由区卫生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出具考察材料。区卫生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报区人社局审核。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体检、考察、报到等阶段,如出现岗位空缺情况,可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经报区人社局审核同意,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到滨海新区卫生系统塘沽区域事业单位的人员,可在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前提下,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
办理聘用手续前,区卫生局组织拟聘人员填写《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名册》,报滨海新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七)聘用及待遇
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因个人原因没按时办理聘用手续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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