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滨海新区卫生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3)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招聘岗位实行执业资格注册制度的,将在聘用合同中作如下约定:应聘人员在聘用后两个职业资格考试周期内不能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卫生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滨海新区卫生局塘沽工作办022-66897379
滨海新区卫生局汉沽工作办022-25694435
滨海新区卫生局大港工作办022-25990330
滨海新区卫生局 022-65305765 022-6530576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监督电话:022-65309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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