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信阳市直事业单位招聘672人公告(6)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遇有比例内成绩并列的人员,同时进入体检。通知体检时遇有放弃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员。如同一个职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如仍相同,则按年龄大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
考核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六、拟聘人员递补和调剂聘用办法
因报名人数不足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弃权等造成的岗位空缺,如需递补或调剂聘用,由用人单位提出递补或调剂聘用的意见,经主管单位同意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后,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递补和调剂。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信阳党建网和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1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服务期不低于三年,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聘用合同鉴证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八、纪律与回避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信阳党建网(http://www.haxydj.gov.cn)和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y.lss.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
咨询招聘政策请拨打:0376—7676830、7676796、6366730;
咨询笔试考务方面事项请拨打:0376—6369870;
咨询预征大学生士兵政策和相关事项请拨打:0376-6372055、6372070;
点击下载>>>
中 共 信 阳 市 委 组 织 部
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7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