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招聘527人公告(2)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5年8月24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6.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5年9月8日9:00起至9月12日24:00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报名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专业科目报名一般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及地点详见附件。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
特别提示各位考生:
为进一步提升考试考核科学性,本次公开招(选)聘公共科目笔试内容根据岗位类别不同,进行区分测试。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附件中“公共科目考试内容”栏目,了解所报考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测试内容。
各类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具体测试内容如下:
1.职员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2.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育类、卫生类和其他类,其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为:
(1)教育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详见附表。
(2)卫生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详见附表。
(3)其他类岗位:《综合基础知识》,详见附表。
《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大纲以2015年2月11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5年9月13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100分)
1.职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测试时间初定于2015年9月13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巡视(测试时间、地点及方式见附件)。
(三)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监督。凡考生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招聘面试比例为1:2或1:3,具体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拟招聘岗位实际报考人数多少确定,并在考试前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发布。
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比例为1:3的岗位,若因考生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达不到1:3的,则面试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2。凡面试比例低于1:2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其中,急需紧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均达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考试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等情况,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众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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