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渝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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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改善全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采用考核方式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渝北区2015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6.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4日;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前一天(8月4日)取得《一览表》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7.自愿在渝北区服务5年以上,其中,在聘用单位服务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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