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沙坪坝区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9名)(2)
(二)其他岗位报考的人员请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沙坪坝区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3)中岗位条件(特别是专业、年龄、学历、相关条件必须与本人一致),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招聘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沙坪坝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5年8月19日9:00至8月23日17:00期间登录“红岩人事人才网”(http://shapingba.cqhrss.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上半年修订)》(详见附件4)。
2.初审报考资格。区人社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 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填报的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给报考人员进行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区人社局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审核未通过的应及时进行修改,信息修改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18:00前,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联系电话65368201)。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5年8月27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两科共100 元),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15年9月10日9:00起至9月12日24:00登录“红岩人事人才网” 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1、笔试
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
(1)公开招聘名额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定递减岗位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2)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在规定时间内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
(3)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专业科目为:专业科目测试内容按岗位要求设置(具体见附件1、 3、4)。其中,报考区委党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考生的专业科目测试,采取现场试讲和科研成果计分的方式进行;现场试讲占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的90%,科研成果占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的10%。科研成果计分方式:国家级课题5分,省部级课题3分,课题要求为主持或主研者方可计分;发表在核心期刊论文每篇5分,一般公开期刊论文每篇1.5分(一般公开期刊论文超过3篇的,只按3篇计分),论文要求作者为第一作者方可计分;每位考生有多项课题或发表多篇论文可累计计分,计满10分为止。核心期刊的认定以党校系统的有关规定为准。现场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初定于9月13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等相关事宜在沙坪坝区红岩人事人才网(http://shapingba.cqhrss.gov.cn/u/shapingba/)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2、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面向村(社区)干部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不需进行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现场复审报名资格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在红岩人事人才网(http://shapingba.cqhrss.gov.cn/u/shapingba/))公布。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准考证;(2)本人身份证;(3)毕业(学位)证;(4)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5)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并经本人签字的《考生报名信息表》;(6)报名要求所需的资格证等其他证明资料。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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