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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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实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1名,中学教师14名,具体招聘见《山城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小学教师的可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学历(必须具有鹤壁市户籍)。
(二)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被处理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9月8日--9月10日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山城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枫岭公园南门院内)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由本人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所报专业应与教师资格证所认定的任教学科相一致。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足3:1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毕业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可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全套就业协议书;实行人事代理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人事代理合同,政审时均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已就业人员须持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2)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上述所有证件须交复印件1份,统一A4纸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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