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招聘56人公告(3)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5年10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准考证为准。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可以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同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也可选择参加笔试,按照实际成绩计算笔试成绩。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网站公布或以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报考者本人。笔试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报考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报考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者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面试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时,发现报考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因报考者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批准后将缩减招聘人数或降低面试比例。
2.面试人员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网站公布或电话通知应试者。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面试加专业知识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加专业知识技能测试的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60%+专业知识技能×40%。
(三)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三)体检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个人负担。
(四)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招聘人员实行派遣聘用制管理,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满由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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