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邢台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86人)(3)
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各组,考试总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排序,并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分配的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xtsydwks.com)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ext.lss.gov.cn)公布。
对进入考察、体检人员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ext.lss.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与省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同步进行,考生只能在两者之间选择其一报名。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319-3288382、2135938
监督举报电话:0319-3690133
由于报名和咨询电话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聘有关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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