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招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处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河北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大清河河务管理处成立于1963年,是河北省水利厅派出的河系流域管理机构。内设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白洋淀办公室、工程科、水政水资源科、财务科、人事劳动科、党委办公室。闸涵管理所5个:枣林庄闸所、新盖房闸所、王村闸所、淀东管理所、淀西管理所。主要职能是负责大清河系、永定河系河北部分河道工程监督管理及白洋淀水资源管理。管理2座直属大型水利枢纽工程(新盖房枢纽、枣林庄枢纽)、1座分洪闸(王村分洪闸)及白洋淀周边28座小型引水闸。
建处50多年来,在工程管理、防汛抗洪和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科研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改革发展的深入,在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科研等方面又有新的突破。直属水利工程管理现状和环境面貌发生了重大改观和根本性变化,逐步进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科研方面也取得了突出成绩,白洋淀生态环境调查及生态抗旱体系科技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冻土试验研究成果为南水北调防冻设计和部颁行业规范的修改提供了依据。与此同时,还培养造就出一支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的优良技术队伍,为新世纪水利管理工作的更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与技术基础。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0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我处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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