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保定白沟新城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70人)(4)
(七)公示
考核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白沟一中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递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应聘该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递补的优先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1、体检复检仍不合格者。
2、考核不合格者。
3、公示期间,经举报核实不具备聘用资格的。
4、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报到日期前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
(九)聘用
体检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暂不入编,聘用考生与白沟镇教育事业管理办公室签订《聘用协议书》,并报白沟新城组织人事局审批备案。
(十)聘后待遇
确定聘用的高中教师,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白沟新城在编教师同等工资待遇,其他补贴和福利也参照享受。
确定聘用的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试用一年期满后,实行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待遇(各种保险按国家政策执行,不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十一)报到
拟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报到参加岗前培训(报到时间电话通知)。
咨询电话:
白沟镇教师招聘办公室0312-2856328 0312-2856325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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