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教育系统及报社招聘286人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市教育系统及报社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经市政府研究,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我市教育系统及报社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教育系统及报社招聘286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教育系统及报社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公开招聘采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的方式。
二、招聘名额
2016年我市教育系统及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6名,其中:教育系统280人,报社6人。(具体招聘岗位信息分别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小学教师具有河北省户籍;高中教师及报社人员不限户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7日至1998年6月16日期间出生,以具体发布公告的后一天为准)。研究生(含)以上学历者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7日以后出生,以具体发布公告的后一天为准)。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相应资格
(1)小学教师岗位需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2)高中教师岗位需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高中或中等职业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职教中心所聘专业课教师原则上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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