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农委畜牧兽医局招聘天津市畜牧总站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天津备考交流QQ群:171614086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3日至8月19日,每天(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天津市农委畜牧兽医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A座)3楼
为满足我局事业单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有关规定,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现将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管单位:天津市农委畜牧兽医局
(二)招聘单位:天津市畜牧总站
(三)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北高速公路入口处
(四)招聘单位主要职能:天津市畜牧总站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畜牧业技术推广、指导、示范、培训和科普宣传工作;负责畜禽品种改良工作。负责实施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和疫情扑灭工作;负责技术指导及相关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3、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能长期深入农村基层、乡镇及养殖场户,从事动物疫病诊断调查工作;
6、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本科起点),学士学位,动物医学专业毕业;
7、非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本科起点),学士学位,动物医学专业毕业,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实践经验,天津市非农业户籍。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2人。
四、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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