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农委畜牧兽医局招聘天津市畜牧总站专业技术人员公告(3)
天津备考交流QQ群:171614086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3日至8月19日,每天(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天津市农委畜牧兽医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8号海泰信息广场A座)3楼
面试时需要的证件及有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从业单位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方法计算出每名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医院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时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递补其他人员。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2.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六、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及体检结果,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通过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j.lss.gov.cn)和天津市畜牧兽医局网站(www.tjxmsy.gov.cn)上发布公告,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天津市现行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不报到或不签订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局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022—28333980
二○一三年七月十二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