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51名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发展,优化和充实教师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1名,详见《万盛经开区面向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且自愿到万盛经开区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5年以上。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⑦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⑧现役军人;⑨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⑩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七)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
(八)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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