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135人公告
2014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135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1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和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6日至1996年6月16日期间出生);
5、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下毕业生或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未取得学位证者,必须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6、具有教师资格证;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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