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滨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4人公告(3)
(二)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下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九、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将全部通过中国滨城(http://www.bincheng.gov.cn/通知公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各项工作要求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区人社局 0543-3357371
区教育局 0543-3806022
区卫计局 0543-3336376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滨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0543-3368333
附件:
附件1、2016年滨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16年滨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doc
滨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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