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教师招聘292人公告(3)
5.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内容,确信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条件而报名,其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均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6.拟招聘岗位数与笔试人员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降低后达不到1:3的,按照1:3的比例核减招聘岗位数,核减的岗位数在同岗位在职考生和毕业生考生中进行调剂,经调剂仍达不到1:3的,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直到取消。
(二)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8月4日进行,具体时间、地址以准考证为准,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以及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等,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后请务必妥善留存准考证和《报名表》,以备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时使用,因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加分条件审核
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凡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2015年8月5日9:00—18:00向实验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提供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受理地点:航空港实验区迎宾大道北侧新管委会二楼202室。
(四)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毕业生同时须持就业报到证)、在职学历的认证书原件(登录学信网自行认证)及笔试准考证和《报名表》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确定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经面试资格确认,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时,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核减的岗位数在同岗位在职考生和毕业生考生中进行调剂,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拟面试人员,经调剂仍达不到1:3的,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直到取消。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以模拟讲课及答辩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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