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教师招聘292人公告(5)
四、其他
(一)招聘公告在中国中原人才网(www.zyrc.com.cn)、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网站(www.zzhkgq.gov.cn)发布。其它与招聘有关的公告、通知及成绩公示等有关通知事项,按相关要求均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网站公布。因考生本人不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工作失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与报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受聘在职教师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实验区人社局核验后办理人事手续,实验区聘用前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个人解决。
(六)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0870003 0371—86198195
点击下载>>>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