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事业单位招聘55人公告(2)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至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淮滨县行政审批中心(县财政局一楼)。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从业资格证(报考岗位有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的,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书,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到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填写《淮滨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报名,并进行信息采集,每科收取考试费用30元。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对于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招聘,报考人员可以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纳的考务费。
4、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5年8月14日下午15: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淮滨县行政审批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办法
公开招聘按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15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3、加分规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 在淮滨县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预征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原始成绩再加2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15年8月7日下午17:00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预征大学生士兵是指我市辖区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以及常住户口在我县或国家从我县统招的淮滨县生源大学生,男性要求23周岁以下专科毕业生或24周岁以下本科以上毕业生,女性要求22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年龄计算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报名时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参加应征入伍,在报名结束后,由县征兵办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对合格人员发放《预征入伍通知书》,作为先期预征对象。预征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开招聘笔试后,凭《预征入伍通知书》给予笔试加分,享受加分奖励后拒绝入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征入伍后,保留工作岗位和有关工资待遇,服役年限计入工龄,退役后回原单位工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1:1.5(小数部分按整数计为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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