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桃林口水库管理局招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桃林口水库管理局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河北省桃林口水库管理局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桃林口水库管理局是隶属于河北省水利厅的正处级准公益性事业单位,位于秦皇岛市青龙县原二道河村。主要职能是具体负责桃林口水库枢纽工程的维护管理,保证工程的正常运行,做好供水调度、水质保护、水资源开发和水环境保护,为秦皇岛提供工业、城市生活和港口用水,为唐秦地区补充农业用水;按照以水定电的原则,承担发电任务;充分利用库区的水、土、电等资源,搞好综合开发,逐步发展壮大水库的经济;对唐山、秦皇岛两市列入国家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治理区、重点监督区区域的水土保持动态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和数据采集、汇总、管理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0年5月3日至1998年5月3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我局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5月3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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