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驻马店泌阳县教师招聘219人公告(4)
(六)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以及招聘计划和岗位,由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县教体局审核确定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县教体局负责办理工作分配手续,县编办负责办理入编手续,财政部门办理个人工资帐户。
3、新聘用人员上岗前,由县教体局集中进行岗前培训。
4、新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三年内不得调动,对不服从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5、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可延长半年试用期,延长期满考核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县长宋炳顺任组长,人社局、编办、监察局、财政局、教体局、公安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人社局。教师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县人社局牵头。
教师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纪律,确保教师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在教师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本方案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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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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