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招聘16人公告(2)
(二)面试及考核
具体面试及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相关事宜
(一)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
(二)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批次用工为劳务派遣用工,由重庆市智汇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直接与拟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
023-49811888(重庆市智汇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023-49835824,18983989929(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人事处)
举报、投诉电话:
023-49655436,13883898688(重庆财经职业学院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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