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邢台市威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6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结合我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36名,具体公告如下:
2016年河北省邢台市威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
三、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适应事业单位相关工作。
3、服从组织安排。
4、学历要求:
(1)威县国土局、农业局招聘全日制统招非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
(2)威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全日制统招非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和2013年入伍、2015年退役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3)乡镇初中教师招聘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有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毕业生;
(4)乡镇小学教师招聘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有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毕业生;
5、户籍及年龄要求(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7月3日):
(1)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往届毕业生限邢台地区户口。
(2)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我县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5名,乡镇工作人员50名(含大学生退役士兵8名),农业局工作人员15名,国土局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16年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 2016年7月6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威县人社局就业服务大厅(交通大街与朝阳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电话:0319-6156886
3.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以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持威县民政局退役证明、退伍证及其复印件,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需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5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认真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网址: http://www.weixian.gov.cn/)。凡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现场采集指纹、摄像。
4.准考证发放:
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6年7月9日;地点是威县人社局就业服务大厅。
五、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试内容:各岗位均为一张试卷。乡镇、农业局、国土局岗位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内容,中小学教师岗位为教育学、心理学及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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