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河北省出省建筑队伍管理服务中心、河北省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监测研究中心、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和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出省建筑队伍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为我省出省建筑队伍营造经营环境,提供市场信息和相关咨询服务,组织技能培训,维护其合法权益;协助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我省出省建筑队伍实施管理。
河北省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监测研究中心,主要职责是:开展全省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统计分析、综合研判,监测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运行情况;承担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相关专项课题研究;参与有关政策的前期调研、运行分析和论证等工作。
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化推进工作和厅电子政务建设,承办厅信息宣传工作,管理机关办公网、公共信息网及网络安全运行维护工作;承办纳入统一管理范围的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和会计核算等相关财务工作。
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和推广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组织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实施和检查;参与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订、修订等任务;组织对全省“采用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技术论证。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的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28日之后出生);
3.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
4.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思想品行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省出省建筑队伍管理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河北省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监测研究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和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1名。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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