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15人)(3)
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体检通知单》其中一项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发现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聘资格。
(二)进入面试程序后,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由领导小组委托相关部门组成监督组,全程参与招聘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及时处理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
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信息发布方式采取网上发布和现场发布相结合的方式。
《峰峰就业创业网》(http://www.ffjycyw.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为现场信息发布处,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0—5182288 (区人社局人事科)
0310—5182568 (报名现场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310—5182335 (区纪委监察局)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峰峰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峰峰矿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有关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1.2016年峰峰矿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x
2016年6月30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