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0人)(2)
(二)考试
1、笔试:
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报考教育系统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方面知识,两部分比例约为8:2,满分100分。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专业职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分值100分。
报考教育系统考生的面试为试讲,备课和试讲时间均为15分钟。试讲前,考生先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抽取试讲顺序号,根据抽取的顺序号确定备课及试讲的具体时间,备课时间结束后考生到讲课室进行试讲。
报考其他事业单位考生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每场面试评委均设7人。对参加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评委现场打分,评委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评委所打分数的平均值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进入面试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网上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准时参加面试。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方法如下:
教育系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
其他单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专业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大学生退役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考核、体检及公示
1、考核: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核,考核、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2016年应届毕业生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取得毕业证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合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照报考专业职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次递补。
3、公示: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张家口市桥东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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